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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09:33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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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 O九年八月,我们曾实名举报益阳轴承公司懂事长陈爱庭串通市国资委某领导,与原所谓开发商代理人徐海平内外勾结,炮制了一个子虚乌有的赫山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2月19日召开的一个会议,有市国资委原付局长宋国荣和轴承公司陈爱庭参加的湘北电器城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会议(参加单位还有和我们邻近的七个单位)并编撰会上区委、区政府决定:“轴承公司联合开发的拆迁户132户的安置房从即日起马上停工”。结果一停就是四年多,停工期间市农机公司改制完成,于2005年组建中天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2006年完成整体拆迁,现已建成商品房十多万平方米对外销售,2005年起轴承公司职工多次向陈爱庭和开发商要求恢复安置房工程,而陈爱庭多次说这是赫山区委区政府要停的工,他们不同意的话无法复工,2007年国资委的唐志斌与轴承公司陈爱庭出面与开发商代理人徐海平达成了赔偿584.65万元的协议,对这一决定全体职工一片哗然,一致认为:这是一个上下串通,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例.
  我们认为:
  1,区委区政府决定要我们132户安居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涉及132户13000多平方的民生工程,为什么一不见区委区政府的通知,二没有任何的安民告示,说停就停?实际上所谓湘北电器成项目纯属空穴来风,我们认为炮制的这次所谓多家单位参加的招商会议可能也是无稽之谈,既然会议如此重要,又有诸多单位参加,并有如此重要的决定,也应该有个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为什么不拿出来进行公示、通报?.
  2、建安置房项目,停工四年按赔偿额584.65万元计算,平均每年开发商代理人坐收150万元。
  3、当时职工与轴承公司签定的购房合同按拆迁面积每平方360元,超面积部分为450元,按每户一百平方米计算当时仅需四万元.现在商品房每平米1500元左右,按100平米算下来每户损失十万元,职工损失的总额为壹千四百万元,就算当时停工真是赫山区委、区政府因建湘北电器城而决定的,2005年该项目根本就不存在了,轴承公司的陈爱庭和开发商代理人徐海平为什么拒绝开工?这难道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吗?
  3、既然是赫山区政府通知停工,这是政府行为,甲乙双方都没有合同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条文,如果区政府的决定是符合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违约,双方均认可免责,退一万步讲,如果因政府决策失误造成损失,也只是一个行政诉讼,凭什么就判定甲方付全部的损失责任.
  4、唐志斌和陈爱庭既然同意赔偿开发商代理人的损失,职工因停工安居工程所造成的1400多万元的损失由谁赔偿.
  5、仅因此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00万元(除直接赔偿开发商代理人584.65万元外,还包括其他几项没有公开的费用)还有职工损失1400万元,这到底是经济合同纠纷造成,还是失职、渎职造成,还是别有用心造成,总得有一个说法.
  益阳轴承公司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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