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本地指南针

搜索
月影凝心痕
发表于: 2013-8-17 16:10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近日,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刘明7日向记者透露,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消费者:剩余流量被清零

6月17日,刘明在长沙涂家冲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上网套餐:20元包150M流量。到了7月结束后,刘明发现自己还剩下92M没用完。到了8月1日,刘明发现7月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合同上没说明剩余流量会被清零啊。”刘明觉得不公平,“如果我超过了套餐的流量,运营商可是按照1M1元的费用收取呢。”

8月2日一早,刘明就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刘明“反清零”的事情发到微博上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围观,短短两天时间内转发了将近4万条,评论也接近300条。记者仔细浏览了一下,超过80%的网友表示“求胜诉”,但也有网友表示:“能胜诉才怪呢。啥叫套餐啊,就是有协议必须用完,用不完就作废的啊,不然流量包干嘛给那么便宜的价格。你想用多少付多少的钱就不要包套餐啊……”

运营商:清零是通行做法

记者发现,长沙移动并不是唯一一个推出包月套餐的运营商。以移动数据套餐为例,设有5元30M/月,10元70M/月,20元150M/月等套餐,还设有3元10M与5元30M的加油包,若是客户在当月未结算前就已超出流量,便会提示有流量叠加包,但是每月只能叠加一次,而之后超出的流量则以1元/M来结算。

套餐里清楚列明多出的流量要如何结算,但是,对于当月未用完的流量则没有明确的提示。记者致电本地运营商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基本上是“没办法,如果包月套餐中用不完的,不能退,只能当浪费掉。”换言之,也会被“清零”。

律师说法

这个案子有代表性

“这个问题我觉得值得关注,”知名律师朱永平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是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认两者的关系——当消费者购买套餐的时候,相当于签订了合同。”

朱永平分析说,当运营商与消费者在签订套餐的格式合同时,如果明确写明“不能退还套餐中剩余的流量”的话,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公民的财产、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原则,运营商应该退还剩余流量”;另一方面,如果运营商在合同中并未对剩余的流量做任何约定的话,则属于“约定不明”,“在这种情况下,套餐的剩余部分便视之为公民的财产必然归消费者。”朱永平强调,这个案子极具代表性,值得关注。
  8月9日,一条《手机流量用不完被清零消费者状告长沙移动》的微博,几个小时之内被转发了24万余次,6万条的评论里消费者把对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霸王条款”的不满展现的淋漓尽致。

  “手机剩余流量官司”是律师的“打土豪诉讼”据了解,状告中国移动的消费者刘明于7月份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开通了20元包150M 的流量套餐,但是到了8月1号,上个月剩余的手机流量就被全部清零了,刘明认为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移动公司损害了自身的利益。一气之下,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

  刘明表示:“我以前用的不是这种套餐所以不了解,但7月份开通这个套餐之后就发现了这个问题,首先中国移动在和我签订的套餐中并没有提到这个问题,这一点它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另外,这种条款本身就是霸王条款,我花钱买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不累计, 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这是在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权。”

  “虽然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在使用这个套餐的时候都会存在这些疑虑,但是没有把他上升到法律的角度,可能是我工作的原因,我作为一个律师,不能容忍自己的权益被侵犯而无动于衷,我对这个案子充满了信心。”刘明补充道。

  目前,IBTimes中文网了解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此案将于9月4日下午3:00正式开庭审理。

  媒体人丁来峰表示,那条微博24万的转发中并没有一个来源于大V,全部来源于草根的主动转发,其称只要涉及到切切实实的民生利益,草根的力量还是非常强大的。

  此事件被曝光之后,央视新闻、人民日报也纷纷在官方微博中发文引起粉丝讨论。大部分粉丝的态度还是表示这是消费者切实的维权行动,表示支持态度并呼吁消费者应该把移动、联通、电信一起告。

  此次消费者状告移动案件法院会怎么判外界也是猜测不一。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王惠娟对IBTimes中文网表示:“如果刘明与移动签订的条约上确实没有这一条那么消费者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一点,这样宣判之后会不会起到示范作用消费者群起去告三大运营商,会引起什么样的社会反应。会不会引起负面影响,这样一来法院怎么判就要考虑到更多的因素了。而且移动在陈述自己的理由是肯定会把这个提出来。”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是消费者维权的一个很好的范本,对于法院的判决也是非常的期待。据我了解,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也遇到过类似的投诉,其实三大运营商在流量操作这一块本身就是带有垄断性质的,现在中国的运营商就这么几个,没有可以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这就给这些供应商无偿占用消费者的利益提供了条件。”王惠娟补充道。

  另外,有业内的分析人士对IBTimes中文网表示:“我担心的是此事恐怕又会是不了了之,如果法院判这个案子消费者胜诉的话,一旦形成范本,三大运营商的流量收费可能都要进行调整。但很可能的是到最后中国移动连一个说法都不会跟消费者解释。”
[url=http://bbs.rednet.cn/thread-28444339-1-1.html][/url]
跳转到指定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30 | 回复: 612

手机版|

GMT+8, 2024-4-29 06:21 , Processed in 0.126574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益阳本地指南针网 © 2001-2013 Comsenz Inc. ( 湘ICP备12010250号 )

QQ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